关于印发莱芜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莱芜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莱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
莱芜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758人(见附件)。
二、基本政策
2016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划片、共片与统招相结合政策和片内指标生的办法。
(一)划片范围
莱芜一中、莱芜十七中共同招生范围:城区内7处初中(市实验学校、高新区实验学校、实验中学、陈毅中学、花园学校、吴伯箫学校、汶水学校)、莱新中学和高庄街道、辛庄镇内各初中学校。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生。
凤城高中、莱芜二中、莱芜五中共同招生范围:凤城初中和莱城区苗山、和庄、牛泉、口镇、羊里5个镇及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内各初中学校。
莱芜四中招生范围:钢城区艾山、颜庄、里辛、汶源4个镇(街道)内各初中学校。
莱钢高中招生范围:新兴路学校、原双泉路学校。艾山、颜庄、里辛、汶源4个镇(街道)内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可报考莱钢高中除指标生以外的招生计划。
鲁矿中学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计划分配比例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片外统招生所占比例为其全部招生计划的10%;一中、凤城高中、四中及莱钢高中片内指标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0%,以上四所高中剩余招生计划和其他高中学校的片内招生计划为片内统招计划。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分配至片内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5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指标生分配计划另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华侨学生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华侨学生在山东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侨发〔2014〕37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莱芜教育信息网(http://www.lwjy.net/)“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及报考信息由各初中学校初审,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复审(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统一打印下发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核对签字后以区(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考试考查
(一)组织考试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初二第二学期组织地理学科学业考试,在初三第二学期组织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四第二学期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学业考试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及物理、化学两学科实验操作考查。体育与健康学年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毕业评定在初四第二学期进行。
初中学业考试,全市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初四各学科和初三信息技术在各高中招生学校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到片内指定高中(以考生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初三历史、生物和初二地理学科在各镇(街道)中心中学及部分市(区)直初中学校设立考点,考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参加考试。
艺体类招生各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普通高中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自行组织。各普通高中艺体类招生的具体办法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莱芜市2016年普通高中艺体类招生及专业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各高中学校2016年艺体类招生简章进行。
(二)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20分,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均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均按考试分数50%的分值计入总分;物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按考试分数70%的分值计入总分;信息技术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按考试分数20%的分值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年评定成绩和毕业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80分,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合计总分为780分。
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考试时间、内容及办法按《莱芜市2016年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实施方案》(莱教基字〔2016〕5号)执行,其它考试科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以《莱芜市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各学科说明》(莱教研室〔2016〕2号)为依据。
(三)考试时间
1、初四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1日 |
语 文
8:00-10:00 |
思想品德
10:30-12:00 |
英 语
15:00-17:00 |
6月12日 |
数 学
8:00-10:00 |
化学
10:30-12:00 |
物 理
15:00-16:30 |
2、初二、初三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4日 |
历史(初三)
8:30-10:00 |
生物(初三)10:30-12:00 |
地理(初二)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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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三信息技术考试时间
初三信息技术考试于2016年6月15-17日进行。考生按照《莱芜市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准考证》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
(四)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及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分别组织,市直初中学校实验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5月31日前完成。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莱芜教育信息网(http://www.lwjy.net/)“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于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第二次填报志愿于片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分别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类和艺体类志愿填报资格线。志愿填报资格线分别按照考生人数略高于全市招生计划确定,且艺体类志愿填报资格线不低于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的45%。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下的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中的职业院校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填报的要求,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号、座号,准确选择报考志愿学校名称等有关信息,根据个人意愿在网上独立填写。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局统一打印下发考生填报志愿确认单,由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以区(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考生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不得更改。
(一)第一次填报志愿
填报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第一志愿(片外统招)和第二志愿(指标生、片内统招)。考生填报艺体类志愿,须参加高中学校的艺体类自主招生考试,并取得所报考学校相应专业的合格证书,不得兼报普通类志愿。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放弃艺体类志愿填报,填报普通类志愿;未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艺体类志愿。
1、提前批志愿。考生参照《莱芜一中2016年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简章》中新生录取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经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体格初检基本合格者,自愿填报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志愿。
2、第一志愿。考生可填报1处片外普通高中志愿,限报1个。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
3、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1-2处片内普通高中志愿。凡共同招生片区内考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志愿
填报第三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类征集志愿)和第四志愿(职业院校)。
第二次填报志愿不设艺体类志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艺体类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类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上的,可填报第三志愿。
1、第三志愿。将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为1-2个普通类平行征集志愿。该志愿不受划片范围限制。凡已被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该志愿。如片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普通高中均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设该志愿。
2、第四志愿。可选择填报一个职业院校志愿。